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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裁判委员会审议:克雷桑绝杀进球判定有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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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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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评议会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,邀请了中国足协的相关代表、纪检人员以及足球社会监督员参与旁听,形成更全面的讨论和评议。会议以评议小组成员的集体分析与个人观点相结合的形式,得出了最终结论。在比赛的第93分钟,天津津门虎进行进攻,将球传入对方的禁区,经过双方的争抢后,山东泰山获得了控球权并迅速展开反击。在经历了数次触球与争抢后,山东泰山成功打入一球,裁判判定该进球有效,而视频助理裁判(VAR)没有介入此事件。

对此,天津津门虎俱乐部提出异议,认为在其传中进攻时,对方的38号球员在禁区内手球,应当判罚点球。对此,评议组一致认为山东泰山的38号球员在顶球时,球意外接触到了其手臂,所以并不构成手球犯规,因此裁判未判罚手球的决定是正确的,同时VAR未介入也是遵循规则的决定。

此外,津门虎俱乐部还提出,克雷桑在进球前踩踏了本方的11号球员,应该判定克雷桑犯规,进球无效。对此,评议组认为克雷桑在带球过程中是正常的,而天津津门虎的10号球员在其背后使用手臂接触克雷桑,克雷桑试图变向过人,与11号球员的接触不构成犯规。因此,随后的进球有效,裁判未判罚犯规,以及认定进球有效的判断都是合理的,VAR同样无需参与此事。